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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选拔2024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

时间:2023-12-29作者:编辑:审核:阅读:1015

      根据《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(修订)》(河海校科教〔202077号)、《关于选拔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》(河海校科教〔202377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经认真讨论,制定如下考核细则:

一、考核工作原则
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加强管理,健全监督,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。

2.坚持科学选拔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人才,加强学科与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。

3.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综合知识、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。

4.坚持客观评价。

二、考核工作组织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、协调全院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,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,保证考核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进行。

三、考核要求

1.需提供以下材料:

①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(研究生秘书盖章);

②各类证书(英语四、六级成绩单、各类获奖证书等)复印件;

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;

④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,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;

⑤《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》(2份)。《专家推荐表》应由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(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)。

2.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,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,取消其考核资格,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四、考核内容及方式

1.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,进行素质审核。根据素质审核结果,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;

2.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知识运用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能、外语水平及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;

3.申请人准备PPT进行汇报(5-8分钟),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、科研成果介绍、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计划思路、综合能力素质等;

4.复试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。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。原则上报考导师不予调换。建议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。

五、考核时间地点

考核时间:202413日下午14:00

考核地点:河海大学常州校区56号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

咨询电话:0519-85195363   联系人:张老师

监督电话:0519-85195361   联系人:汤老师

六、其它

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312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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